什么是商标权?如何取得商标权?
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法律确认并给予保护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。它主要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
标所享有的专用权,也包括与此相联系的商标续展权、商标转让权、商标许可权等。但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
的核心,没有商标专用权,商标权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。所以,在实践中一般对商标权和商标专用权这两个
概念不加以区别,认为商标权就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。
世界各国商标法规定的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有“注册原则”和“使用原则”两种。注册原则是指不管
商标所有人是否已使用该商标,只要该商标已经商标注册当局注册,商标所有人便取得了商标的专用权;使
用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归首先使用该商标的人,未经使用的商标不得申请注册。我国《商标法》第3条规定:
“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,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,受法律保护。”可见,我国商标法采
用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原则,即商标所有人按照商标注册的有关规定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,经商标局审核
后,发给商标注册证,并予公告,商标注册申请人便取得厂商标专用权,成为商标权人。